近日,在綿陽某速運公司上班的李先生反映,自己在網點上班時被公司的叉車撞傷導致腳踝受傷住院,但公司未及時支付其醫(yī)藥費。
4月22日,記者來到綿陽市骨科醫(yī)院,病房內,李先生正在進行術后上下床的康復訓練。李先生的主治醫(yī)生介紹,李先生因左內踝骨折入院,手術一周后傷口愈合良好,病情穩(wěn)定,目前已轉入康復科進行康復功能鍛煉。
李先生回憶,4月6日凌晨2點40左右,自己正在倉庫里搬運貨物,被突然出現的叉車撞倒。
“叉車直接把我撞倒了,當時腳疼得受不了。”李先生介紹,從住院以來,公司負責人雖然也曾來看望過,但醫(yī)療費卻一直處于“打折”狀態(tài)。
“給我發(fā)工資的負責人跟我說,在醫(yī)院所有的醫(yī)療費都是公司出,讓我放心。但我住院這么長時間,他們就是一開始預付了一點錢,錢快要沒有了就打點進來,反正就是在不欠費的情況下把我‘吊著’。”李先生說。
記者來到該速運公司綿陽中轉站,據負責人介紹,該場地的用工情況共分為三種,分別是與該速運公司直接簽合同的小時工、全日制工人,以及外包給第三方公司的員工,李先生就屬于外包給第三方公司的員工,雖然其工資、保險等均由該第三方公司負責,但由于事故發(fā)生地在他們速運公司,因此公司也一直在關注協(xié)調。
既然如此,李先生又為何控訴其醫(yī)療費關注度“打折”呢?對此,該負責人解釋稱,是因為多方溝通未同步。
“我們公司的駕駛員導致他受傷,現在已經墊了5000多元,外包公司也先后給了6000多元,只是過程中沒有一次性交錢,這方面可能沒有及時跟員工做好解釋工作。”
據了解,第三方公司給李先生購買了人身意外保險,后續(xù)李先生可通過保險進行理賠。李先生表示自己是在工作期間受傷,也希望后期能通過工傷認定維護自己的權益。
為此,記者咨詢了工傷認定部門工作人員,“李先生勞動關系屬于臨時雇傭關系,需提供當前與該第三方用工單位的勞動關系證明資料、醫(yī)院出具的診斷書及相關身份證明材料需到經開區(qū)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進行認定。”
“如果臨時雇傭關系發(fā)生事故,認定不了工傷的情況下,職工就要通過司法鑒定,到法院進行維權。”經開區(qū)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勞動關系股勞動監(jiān)察員范全坤介紹。
(涪江觀察記者 熊美娜 陳超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