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7日電 (薄晨棣、李楠楠)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fā)布5件依法懲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該批典型案例涵蓋了對公民征信信息、生物識別信息、行蹤軌跡信息、健康生理信息等不同類型個人信息的全面保護,體現了檢察機關依法從嚴懲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政策導向。
記者從最高檢獲悉,該批典型案例對司法辦案中涉及個人信息的有關法律適用問題進行了重申或明確。比如,案例一“解某某、辛某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明確,對客觀上無法排重計算所涉?zhèn)€人信息數量的,可以通過確定違法所得數額作為定罪量刑的事實依據;案例二“李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明確,對批量公民個人信息的條數,根據查獲的數量直接認定,但是有證據證明信息不真實或者重復的除外。
據介紹,信息數量、違法所得數額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據。其中之一達到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標準,即可認定為“情節(jié)嚴重”或者“情節(jié)特別嚴重”,按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量刑。如果二者分別屬于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可以按照處罰較重的量刑幅度處理。
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強化履職擔當,不斷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司法保護。2019年至今年10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嫌疑人1.3萬余人,提起公訴2.8萬余人。
最高檢第一檢察廳負責人表示,在司法實踐中,涉及信息類型的界定、刑事處罰標準的確定,以及龐雜的信息數量核查等問題,仍亟需加強指導。通過該批典型案例的選編、發(fā)布,以期促進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深入貫徹實施,為檢察辦案提供指導。
上述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要進一步強化履職,結合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等深挖關聯犯罪,加強對上游信息采集、提供、倒賣等環(huán)節(jié)犯罪行為的全鏈條打擊,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信息類型以及刑事處罰標準加強研究,協同推進個人信息保護刑事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一體化辦案,促進平臺、行業(yè)完善內部管控,推動形成個人信息保護多元共治新格局。
編輯:郭成 校對:譚鵬 審核: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