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范新冠病毒通過物流渠道由境外向境內傳播,1月25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編制并印發(fā)《進口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吨改稀窂奈铩⑷?、環(huán)境3個方面,對進一步加強進口物品生產經營企業(y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指南》明確,在進口物品管控方面,要嚴格落實“五查”制度,加強對進口物品源頭、裝卸儲運過程、生產加工過程和銷售經營過程等各環(huán)節(jié)的全流程管控,做到進口貨物來源可查,去向可追。在做好進口物品外包裝核酸檢測和預防性消毒的同時,對內包裝及其內容物也應開展核酸檢測和預防性消毒,一旦發(fā)現核酸檢測陽性樣品,要嚴格做好應急處置。
《指南》提出,在從業(yè)人員管控方面,要落實新冠病毒防控管理措施,建立新上崗員工健康登記制度、員工日常健康監(jiān)測及風險接觸信息報告制度、外來人員登記管理制度,加強個人防護知識宣傳。高風險崗位一線從業(yè)人員在落實一般個人防護措施的同時,還要采取更嚴格的個人防護、核酸檢測、保持安全距離和健康狀況異常人員的應急處置等措施。
《指南》指出,在設施與環(huán)境消毒方面,進口物品運輸工具、貯存設施、生產加工場所和銷售經營場所等環(huán)節(jié),要采取清潔消毒、通風換氣等防護措施,合理配置清潔消毒用品、洗手消毒設施和警示告知牌,保持作業(yè)場所的整潔有序,減少疫情傳播風險。(記者張磊)
編輯: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