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這是余華英第二次在這里接受審判。
此案去年一審時,余華英被判死刑。二審后,因公安機關(guān)又發(fā)現(xiàn)余華英其他涉嫌拐賣兒童犯罪事實,貴州高院裁定案件發(fā)回重審,余華英被控拐賣兒童人數(shù)從11人增至17人。
據(jù)央視新聞報道,余華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0多歲外出打工時結(jié)識龔顯良。兩人同居期間,余華英生下一個男孩。他們通過中間人把親生骨肉送到河北邯鄲,換得了5000元報酬,也開啟了拐賣兒童非法斂財?shù)淖飷褐谩?/p>
從1993年到2003年,余華英分別和龔顯良等人多次前往貴州、云南、重慶等地拐帶兒童。在他們拐賣的兒童中,有5對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一個個家庭因此破碎。
編輯:譚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