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進入2022年,福建、河南、重慶等多地將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新一波增收紅利有望加快落袋。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形式。
自2022年1月1日起,河南省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三類行政區(qū)域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由原來的1900元、1700元、1500元,調整為2000元、1800元、16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由原來的19元、17元、15元,調整為19.6元、17.6元、15.6元。
這并非個例。福建省人社廳近日印發(fā)通知,決定從2022年4月1日起,調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保留四個檔,分別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與調整前相比,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各檔平均值平均增幅為14.59%,年均增幅6.24%。同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設四個檔,分別為21元、20.5元、19元、17.5元。
此外,重慶將于2022年4月1日起執(zhí)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實行兩檔制,兩檔分別比原標準1800元/月和1700元/月提高了300元。
河北省人社廳日前也表示,河北省擬于2022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目前正在做評估測算工作。
根據有關規(guī)定,各地最低工資標準每兩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yè)者及其贍養(yǎng)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zhèn)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fā)展水平、就業(yè)狀況等因素。
據統計,2021年以來,全國已有至少20個省份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包括上海、北京、廣東、浙江、江蘇、天津、山東、湖北、內蒙古、寧夏、陜西、遼寧、新疆、山西、黑龍江、江西、西藏、海南、甘肅、安徽等。其中,8省份第一檔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近日,寧夏自治區(qū)政府發(fā)布消息稱,2021年,寧夏落實工資津補貼政策,增加職工收入。調增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達17.89%。(記者 班娟娟)
編輯:譚鵬